关于仲裁部调动及人员任命通知

来自: 添加日期: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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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总部研究决定,自2012515日起,仲裁部由上海分拨中心迁移到总部(无锡分拨中心)。由江海负责仲裁裁定(13616196715),孟萍负责取证调查(0510-88551183)。

 

特此通知!

速通物流总经办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