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面单及新子单操作的有关规定

来自: 添加日期:2010-10-23

速通各中心站点:

     由于近日来少件、丢件及错发件现象较为频繁,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大多数站点在主单子单的操作上极不规范所造成,为规范操作,减少少件、丢件及错发件现象的发生,即日起全网集中整治,各中心及站点积极参与并负责监督。具体如下:

1、主单:发件方必须写上手机号码以确保短信正常发出,同时还需写明件数、重量、目的地一定要用记号笔注明。货到付款及签单返回的需加盖专用章。否则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中心及派件站点概不承担!

2、子单:新下发的子单,发件方须盖站点或中心业务章,目的地必须用记号笔填写,到上海的货物子单需记号笔写明(如上海嘉定、上海宝山),下面须注明详细地址(区、镇、路必须填写),否则中心有权不予中转,站点有权不予派送!

3、各中心站点没有领取业务章及操作章的请及时与上海中心联系(18917897372)领取!

各中心将此通打印下发到各部门,站点将此通知打印及时下发给各包区。以上规定从2010年10月24日起严格落实,坚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找理由讲情面,望各中心站点严格监督。
    特此通知!

速通物流管理中心
201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