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快递投诉平均3天两起 收件务必当面验收

来自: 添加日期:2010-03-13

3月1日,国家邮政局就《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记者随后在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发现,新《快递服务》标准对于消费者反映较多的代收货款、快件延误后赔偿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指出,《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修订,对于改善烟台市快递行业里的秩序混乱,促进快递行业朝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收派员应提醒收件人当面验收

    【案例】今年2月,市民王先生在某网上图书商城购买了两本畅销书。收派员上门送书时,王先生本打算验验货,可又考虑到自己只买了两本书,应该不会有问题就没拆包。结果收派员走后,王先生发现其中一本书封面有油污,略有破损,里面还缺了十几页。他只能自认倒霉。

    这种情况很普遍。很多选择网购的消费者通常会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卖家,认为对方信誉好,送来的货物也不会差。另外,有的消费者在快递上门后,觉得现场验货有点麻烦,干脆就省了这个环节。也有一些快递公司的送货人员,不同意消费者当场验货。

    对于这种情况,新《快递服务》标准作出了相应规定。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对于代收货款快件,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

    快递代收人身份不可弄错

    【案例】今年3月,家住芝罘区幸福东街的刘先生在网上订购了一套电视剧的DVD,选择的是货到付款方式。15天过去了,DVD始终不见踪影。刘先生给发货的快递公司致电,对方告诉刘先生,货物早已送到,而且有人签收。

    几天后,刘先生和送货收派员取得联系,这才搞清楚。原来,自己的DVD被收派员不小心送到幸福西街去了,偏偏收件人也姓刘,对方可能觉得很便宜,就付钱买下了。这位收派员也不太负责任,反正有人签收,自己任务已完成,就这么回去交差了。